第十四章 合力共振

1970年,刘华清在海军司令部担任造船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期间,曾经带人研究过外国航母,主持完成了题为《关于建造航母问题的初步意见》,那也仅仅是个“初步意见”,1971年因为发生“林彪事件”,后来便不了了之。

1982年,刘华清出任海军司令员后,曾经专门组织人搞过航母预研工作。在他到中央军委工作后,更是不遗余力地推进航母的预研和引进工作,由于种种原因,他的愿望没有能够实现。

如今回过头来看看中国航母发展的短暂历史,真正付诸实施,是从海军前副司令员贺鹏飞开始的。

从我对“瓦良格”项目的调查结果来看,贺鹏飞无疑是这个项目的“幕后推手”之一。

贺鹏飞为什么如此热衷于搞航母呢?本书第一章《错失良机》中曾经提到,刘华清在海军司令员任上,提出“海军战略”理论,主持研究制定了海军20世纪末到21世纪中叶装备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他认为,实现“海军战略”的顶层设计和核心力量,就是航母编队!没有航母作战群,“近海防御”的“海军战略”就难以实现,海洋大国的地位和权益就难以确保,中国在太平洋就难有发言权!

刘华清决定向总部首长做一次汇报,他说:要让军委总部首长全面了解我们的真实想法。不然等上级规划好了,再放“马后炮”就难办了!

1987年3月31日,汇报会在海军机关办公大楼第一会议室进行。不知为什么,总部首长一个也没来,只有时任总参装备部部长的贺鹏飞代表总部首长,率总参装备部、作战部等相关部门领导,来到海军听取装备规划问题的汇报。

1995年5月,时任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黄平涛要去乌克兰,检查从乌克兰引进燃气轮机等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出发的前一天,突然接到通知,到京西宾馆接受任务,时任副总长的曹刚川和海军副司令员贺鹏飞向他传达了刘华清副主席的指示:增加一项任务,到黑海造船厂考察“瓦良格”号航母,看看有没有购买的价值。

但是黄平涛一行回国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刘华清一直没有听他们的汇报。这一年的10月25日,刘华清到中船工业集团参观该公司“八五”期间预研成国展览,刘华清对陪同参观的黄平涛说:“今后不要再提造航母的事了。”

这显然与高层决策有关。贺鹏飞却不甘心。1992年出任海军副司令员以后,正好是乌克兰准备卖“瓦良格”的时候,他又分管装备建设工作,多次到乌克兰考察“瓦良格”号航母。尽管上层有明确态度,在贺鹏飞看来,政府不考虑,海军分管装备副司令未必不考虑。他一直在寻找机会。

1996年5月8日,贺鹏飞利用到大连参加两艘舰船交接仪式的机会,向中国船舶总公司副总经里黄平涛和军工部主任胡基政建议,把乌克兰当废铁处理的“瓦良格”买回来。当得知曹刚川此前已经表态:船总是国企,你们买等于是国家买,便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找个香港大老板先买下来。这才有了徐增平去乌克兰购买航母和徐增平请贺鹏飞出面作证让邵淳出钱的故事。

但是贺鹏飞是什么时候、怎么对徐增平交代购买航母一事的,因为贺鹏飞已于2001年3月28日去世,现在只能由徐增平独自讲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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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年以来多次出现在媒体上的徐增平照片(选自网络)

据香港2015年5月1日《南华早报》刊登的《中国成功收购航母的“不幸功臣”──徐增平》一文介绍:

徐增平说,1996年4月至1998年2月间,两人(徐增平和贺鹏飞)会面约十多次,其中最令他难忘的一次是在1996年7月10日。当时,徐增平应贺鹏飞的邀请,和这名海军副司令员一起在山东省青岛市的北海舰队基地,检阅和送别即将出发前往朝鲜的一支舰队。过往甚少有平民获邀出席此类活动,尤其那次是北海舰队首次访问朝鲜。

仪式之后,贺鹏飞邀请徐增平下榻海军的北海宾馆三天,希望趁此机会游说他接受任务。最后一天,贺徐两人乘坐海军专机回到北京。回京后当天晚上,两人继续商谈航母交易的计划,一谈就是四小时。就是在那个时候,徐增平表示会积极考虑亲自前往乌克兰就交易事宜进行谈判。

1997年3月,徐增平终于正式答应接受任务。1997年底,徐增平准备动身前往乌克兰执行任务前夕,贺鹏飞也特地前往广州为他送行。

根据笔者掌握的情况看,这段文字问题较多,文中所说的1996年4月贺鹏飞就与徐增平商谈购买“瓦良格”事宜,时间、起因和时代背景都有问题。

比如,前后时间对不上。

2011年9月30日《济南时报》刊登《徐增平:买回“瓦良格”的山东人》一文说:

1997年10月下旬,身为香港创律集团董事会主席的徐增平看到一则路透社的消息:《乌克兰拟出售一艘未竣工的航母》……

四年前说的是1997年10月,徐增平看到路透社的一则消息使他动了购买“瓦良格”的心思,四年后又说是1996年4月受了贺鹏飞的委托去买“瓦良格”的。

再如,逻辑关系不对。

贺鹏飞对黄平涛和胡基政说“能不能找一个香港大老板”,是1996年5月8日的事情。文中说贺鹏飞在1996年4月就找徐增平,也有疑问。至于是否像报道中说的徐增平和贺鹏飞“两人会面约十多次”,目前无证可考。

不过,贺鹏飞参与了“找个香港大老板先买下来”的策划,应该是没有疑问的,而且在当时,他是顶着压力、冒着风险的。

我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当时的政治气候,特别是海军内部,是不准许谈航母话题的,更不要说策划买航母了。在这种情况下,除了贺鹏飞,不会有人敢去碰那根“红线”。

1996年,海军司令员是我在潜艇上当水兵时的老艇长张连忠。2007年我为他写“高级将领传”时,他跟我说起过海军当年准备购买“瓦良格”的情况。1995年海军上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造航母的报告,就是他签发的,后来没有被批准。我在写这部《“瓦良格”号航母来中国》时,又专门找他核实:是否知道贺鹏飞委托徐增平购买航母的事情,他非常肯定地回答:当时不知道,是2014年春天第一次见到徐增平的时候,才听徐增平说起此事。

1996年12月,张连忠因为超过服役年限,退出领导岗位,海军副司令员石云生继任司令员。这个时候,关于航母问题的“风声”已经开始紧了。海军一名宣传干部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呼唤航母”的文章,结果受到海军机关的“通报批评”。

大致情况是这样的──

1997年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0周年,时任海军航空兵政治部教育科科长的陈永平写了《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海军航空兵》一文,被国内《现代军事》、《军事史林》、《新世纪》等七家报刊发表。文章结尾写道:“面向21世纪,中国海军航空兵的突破点在哪里?捅破一层薄薄的窗户纸,中国海军必须拥有自己的航空母舰”,“拥有航空母舰,是中国海军航空兵的世纪之梦,也是中华民族的世纪之梦”。

文章在7月29日《中国海洋报》发表时,题目被改为《中国海军航空兵大写真》,遭到当时海军政委杨怀庆的严厉批评。

8月8日,海军机关大交班,杨怀庆在会上严肃地说:“新闻宣传工作要吸取发生问题的教训,比如航母问题,‘神威-95’演习时江主席有明确指示,海军党委全会上我们也已说过不允许再提建造航母,社会上有人讲那是另一回事,现在我们有的人竟然写了稿子拿到报上去刊登,说明我们没有很好地抓落实。”

海军政治部宣传部起草了《关于〈中国海军航空兵大写真〉一文违反规定的处理意见》,海军有关领导批示:“告海航,此事要公开教育,严肃处理,今后不能再发生类似事情。”

8月14日,海军政治部下发了《关于近期新闻出版工作违纪情况的通报》,原文这样写道:“海航政治部宣传处教育科科长陈永平同志在7月29日《中国海洋报》上发表《中国海军航空兵大写真》的文章,呼吁‘中国海军必须拥有自己的航空母舰’,‘拥有航空母舰,是中国海军航空兵的世纪之梦,也是中华民族的世纪之梦’,违反了上级关于对敏感问题的宣传要十分慎重的规定,可以说也是违反了新闻宣传的纪律。”

陈永平被要求写检查,跟他谈话的领导对他说:“根据你的检查深刻与否,再决定给不给你处分。”

这就是当时的政治形势,“呼唤航母”尚且如此,真要私下买航母,会是什么情形呢?

贺鹏飞作为贺龙元帅的儿子,可能比普通家庭出身的将军多一些胆魄,可航母毕竟属于敏感问题。因此,说贺鹏飞大张旗鼓地委托徐增平去买航母,邀请他到青岛为海军出访编队送行、在北海宾馆里谈三天、一起乘海军专机到北京、当晚又谈了4个小时,这些材料的可信度值得商榷。如果说他有过这种设想,又有人想去做,在需要他出面帮助促成此事的时候他愿意出面,这是可能的,他也确实在邵淳向徐增平要“红头文件”,徐增平拿不出来时,他亲自出面向邵淳介绍情况,使邵淳最后下了出资的决心。

据说,贺鹏飞说过这样的话:“瓦良格”上的四台主机,一台就值2000万美金。

那么四台主机就是8000万美金。恐怕这是最让徐增平动心的。如果能把“瓦良格”拖回来,光卖主机就可以赚大钱。

2001年3月28日,贺鹏飞因病去世。2002年3月,贺鹏飞参与策划购买的“瓦良格”被拖到大连港。之后该船又在那里停靠了两年。这两年时间就很能说明问题。一艘报废的航母能不能恢复起来,当时没人知道;中国要不要建造航母,也没人知道。在2004年8月之前,国家高层一直争论不休。并不像外界猜测的那样,中国买“瓦良格”就是为了造航母。

不过,贺鹏飞委托徐增平把航母买回来,确有其事,但不是徐增平所说的那样。

我在2015年10月采访邵淳时,他问我:“国家行为,民间操作,这个事是谁定的?”

我说:“没有人定。”

邵淳说:“这个东西肯定不是徐增平发明出来的。”

我告诉他,因为贺鹏飞已经去世,无法找他核实徐增平所言的真伪,至于说“国家行为,民间操作”的说法是谁发明的,就不知道了。

从我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徐增平从一开始就知道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项目,所以他敢于肆无忌惮地贪污和挪用公款,而邵淳却被蒙在鼓里。

徐增平的所作所为,贺鹏飞一概不知,邵淳没有向他通报情况,徐增平也和他中断了联系。按照徐增平的说法,1997年3月“之后他们继续定期会面,直到1998年底为止”。

我相信徐增平说的“1998年底为止”这个时间节点是真实的,因为到1998年10月,徐增平就把2.3亿人民币拿到手了,并拿着这些钱中的一大部分去买了豪宅,还了债。贺鹏飞在“瓦良格”项目上,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

贺鹏飞促成邵淳参与“瓦良格”项目以后,国家高层围绕航母问题的分歧越来越大,搞不搞航母已经上升为“政治问题”,贺鹏飞作为高级干部,自然不便再去为购买航母摇旗呐喊,推波助澜,也就与“瓦良格”项目渐行渐远了。徐增平也乐不得贺鹏飞不来过问此事,因为他可以欺骗邵淳,却不敢欺骗贺鹏飞。

我认为,当初贺鹏飞也不会想到“瓦良格”项目会这么复杂,更不会想到能成为一个“政治事件”。多亏他不知道,如果知道,他也不会策划让香港老板出面去买航母。当然,如果换一个香港老板,也许“瓦良格”的归航就不会有这么多波折和磨难了。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一开始贺鹏飞也不确定把“瓦良格”弄回来能不能续建航母。虽然后来“瓦良格”变成了“辽宁舰”,但那已经是贺鹏飞去世十多年以后的事了。2001年贺鹏飞病故时,“瓦良格”还在黑海上被拖船拖着转圈儿。不知道贺鹏飞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否还曾想到过它?

不管怎么说,贺鹏飞应该算是“瓦良格”项目的“总策划”,不管这个项目后来出现多少曲折,起因却是与贺鹏飞紧密相关,起码贺鹏飞对这件事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当初如果不是贺鹏飞提出让香港老板去把“瓦良格”买回来的思路,徐增平未必有那个胆略和气魄,仅仅看到一篇路透社的消息,就去乌克兰买航母?简直是天方夜谭;如果不是贺鹏飞出面说服邵淳,邵淳也不会冒着牺牲个人政治前途的风险去干这件事。

没有贺鹏飞、没有邵淳、没有吴宇、没有吴巍、没有张勇、没有高增厦、没有戴岳等人,纵然有100个徐增平也无济于事。

据说,1999年11月,赵大建“告发”邵淳参与买“瓦良格”号航母之后,中纪委曾致函解放军纪委询问此事,解放军纪委派人找贺鹏飞了解情况,贺鹏飞亲笔写了一份“情况说明”,是他当时的秘书刘相春用电脑打印后上报解放军纪委的。关于这份“情况说明”的内容,刘相春不愿对外披露。吴宇不知在哪听说的,这个“情况说明”一共说明了三点情况,因为他也不能确定是否属实,我就不在这里引用了。据高增厦说,解放军纪委在给中纪委复函的时候,是有意保护了贺鹏飞的。当时的解放军纪委书记是总政副主任周子玉,高增厦和周子玉原在空军一个部队工作过,彼此很熟。我想高增厦的这个说法是有根据的。

但愿再过几年,刘相春能够提供给我,在本书再版时补充进去。我希望在这部非正式的“中国航母历史”书籍中,把贺鹏飞这位“航母功臣”多写几笔。

在“瓦良格”项目的运作过程中,邵淳和高增厦担任并列组长的联合领导小组,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联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6个月的时间里,“瓦良格”项目取得了重大进展。主要成绩有如下几项:

一、委派华夏证券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达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勇,负责向徐增平催要“瓦良格”项目文件和澳门创律公司的印章。

二、委派东方汇中公司总经理戴岳和张勇一起到乌克兰黑海造船厂,弄清徐增平在“瓦良格”项目上到底还欠对方多少钱。并到土耳其联系过海峡事宜。

三、委派张勇在澳门律师楼召开澳门创律公司董事会,改组公司领导班子,将徐增平降职为普通经理;随后又在澳门律师楼召开股东大会,撤销徐增平一切职务。

四、委派张勇付清澳门创律公司在“瓦良格”项目上的所有欠款(包括滞纳金、靠港费等)。

五、委派戴岳、张勇代表澳门创律公司与黑海造船厂签订正式购船合同,获得船主证、造船证等十多份法律文件,将“瓦良格”的所属权转为华夏证券公司控股80%的澳门创律公司。

六、委派张勇到乌克兰联系国际船务评估公司,对“瓦良格”的价格进行评估。2000年3月18日出炉的评估报告显示,“瓦良格”的价值为2.8亿美元。

七、将“瓦良格”号航母转给国家。

邵淳认为,东方汇中公司和香港达程公司在联合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从1999年5月正式开始工作,到1999年10月24日签订正式协议,获得船主证、造船证等法律文件,这6个月的工作效率,远远超过徐增平之前一年多(1998年3月至1999年4月)的效率。

邵淳强调,由华夏证券公司和东方汇中公司成立的“瓦良格”项目联合领导小组存续的时间不长,发挥的作用却是巨大的。

我写此书,既是写报告文学,也是写“瓦良格”的历史。作为历史,邵淳建议我将与“瓦良格”项目有关的王××也写上一笔。

邵淳说,自“台湾公司”事件之后,他和王××一直保持联系。中船重工集团公司接手“瓦良格”项目之后,王××曾参与其中做了一些工作。邵淳认为,王××的出现,使困难重重的“瓦良格”项目出现了重大转折,应记一功。尽管后来“瓦良格”归航的过程也很坎坷,但因为有了“国家队”的参与,“瓦良格”毕竟有了善终。

作为历史,陆昆来和李×也应该记录下来,如果没有他们,“瓦良格”项目也不会传到邵淳的手里。

陆昆来在泰信达公司只负责在“瓦良格”项目上与徐增平保持联络。后来因为他参与了李×和吴巍的争斗,站在李×一边,企图把吴巍挤走,与吴巍的关系也很紧张。在泰信达公司脱离“瓦良格”项目之后,李×被吴巍赶出泰信达公司,他也离开了,不知所终。

在吴宇担任董事长的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没有获得澳门创律公司49%股份之前,邵淳要求李×予以配合,待落实了80%股份之后,李×就彻底离开了“瓦良格”项目,到别处“云游”去了。他私存到个人名下的公款,以及他那套花700多万买的房子,都被华夏证券公司收了回来。

顺便说一句,在我写作此书期间,2015年9月28日,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民族证券前董事长赵大建“失联”,20亿款项不知去向》。

消息称:据了解,2014年9月至12月期间,民族证券分七笔累计将20.5亿元自有资金投向单一。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3月的月度《证券公司综合监管报表》及2014年年度报告中,将上述投资计入银行存款,导致报送月度报表和年度报告有误。此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另有消息称:2015年9月27日,方正证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称,民族证券自2015年9月22日起无法联系到赵大建。

笔者不关心赵大建“失联”不“失联”,只想就他在“瓦良格”项目问题上的表现说一句“公道话”,由于他的“告密”,使得国务院总理都知道了“瓦良格”的情况,也为日后总理批示不惜代价要把“瓦良格”拉回来做了铺垫。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也算是“有功”。

还有一个在本书中出场不多的人物罗××,他本是邵淳的助理,后来在邵淳失势的时候“反戈一击”,投靠了赵大建,并把“瓦良格”项目的秘密交给了赵大建,赵大建用“瓦良格”项目做“炮弹”,把邵淳轰下了台。

据说,罗××后来离开了华夏证券公司,在香港因为强奸妓女被判刑。我到网上查到有关资料,确实如此。

不管怎么说,正是由于罗××的“背叛”,在把邵淳推向绝境的同时,也把“瓦良格”项目推到了国家上层领导的案头,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和赵大建一样,也算是“有功”。

世界上很多大的事件,并不是哪个人靠一己之力搞成的,而是依靠历史的合力。历史的合力是一种无法估量的力量,无法预测,无法掌握,和共振一样神秘莫测,既有偶然性,也由必然性。

邵淳在接受笔者采访时特别强调:参与“瓦良格”号航母这个项目的人很多,拖的时间也很长,这是个很长的链条,一环扣一环,中间没有哪个环节都不行。有的人有私心,想借此机会弄点钱,或者想借这个事整人,都可以理解。

是啊!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什么人没有呢?好事并不一定都是好人干成的。

下面需要澄清几个问题:

一、关于购买“瓦良格”是不是政府行为的问题。

“瓦良格”来中国的旅程一波三折,实际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军方操作阶段,自1992年3月至1995年10月;第二个阶段是民间操作阶段,自1998年4月至2000年3月;第三个阶段是国家操作阶段,自2000年4月至2002年3月。

第一个阶段可以略去不说。

第二阶段属于民间操作,是本书上部着重表现的内容。

从香港创律公司的徐增平到乌克兰去投标,再到东方汇中公司的刘兴元和戴岳准备把“瓦良格”抵押给台湾公司,都属于民间行为。尽管动用了国有企业华夏证券公司的钱,那也是企业行为,而非政府行为,否则领导人也不会闻知此事后震怒,郑重批示“胆大妄为,严肃查处,以正国法,以儆效尤”了。在邵淳被撤职查处以后,承办此事的东方汇中公司面临没有资金来源的情况,不得不“另辟蹊径”到处融资,甚至和台湾公司搭上了。

第三阶段就属于政府行为了。是本书下部着重表现的内容是政府行为的这个阶段。

从国家高层得知大陆公司要把航母抵押台湾公司,决定政府出面,不惜代价,把航母弄回来。

当初政府决定接手“瓦良格”,并不是要把它建成航母,只是不想让它落入“台湾公司”之手。2002年3月,中船重工公司历经磨难把“瓦良格”拖回来以后,又在大连港码头上停靠了两年多,直到2004年8月,中央政府才决定将其续建为航母试验练习舰。这个过程充分证明,“瓦良格”来中国,其中充满了偶然因素,并非是中国政府因为要把它建成航母才弄回来的。

二、关于华夏证券公司买“瓦良格”的钱,是不是动用了“股民保证金”的问题。

这个问题我在书中通过人物对话已经阐明,为了澄清事实,这里再强调说明一下。

首先,华夏证券公司并不是一个纯粹的证券公司,下属子公司中有一个投资公司,“瓦良格”项目的投资主体并不是华夏证券公司母公司,而是其子公司--海南隆泰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投资买航母,属于正常的投资业务,并不违规。

其次,隆泰源公司投到“瓦良格”项目上的钱,并不是母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出的,而是从自营的利润中出了一部分,又从其他企业融资了一部分,其中有中石化公司的一笔,有丰台农信社的一笔。从丰台农信社融到的不是现金,是国债,吴宇通过他和吴巍的资本运作能力,将其变现,用在了“瓦良格”项目上。

第三,邵淳作为华夏证券公司的老板,他知道什么钱可以动,什么钱不能动。后来华夏证券倒闭了,有人说是因为邵淳买航母才倒闭的。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是赵大建担任华夏证券主要领导人期间经营不善,导致公司损失30多亿人民币,把华夏证券拖入了无法自拔的泥潭。最后,还是在国家收购“瓦良格”后,用“瓦良格”获得的利润,支撑公司苟延残喘了一年多。华夏证券公司是毁在赵大建的手上,不是毁在邵淳的手上。如果说邵淳有什么责任的话,就是他因为参与“瓦良格”项目被撤职,不能继续为华夏证券公司掌舵,而让赵大建有了上位的机会。但是这个责任不能由邵淳来负,应由将邵淳撤职的人来负。

我对邵淳说过这样的话:你不参与买航母,可能中国到现在还不会有航母;你不参与买航母,你只是一个在中国证券届有点名气的公司老板而已,只能在《中国证券史》留下一个名字;你买了航母,你就是“航母功臣”、“民族英雄”,会在《中国证券史》和《中国航母史》上留下重重的一笔。不管你吃了多少苦,人生有此“壮举”,值了!

三、关于网友对邵淳“胆大妄为”的评论问题。

我在网上看到不少网友对领导批示邵淳“胆大妄为”的评论,说什么的都有,很多评论是不负责任的。

当时正处于亚洲金融危机时期,国务院领导主抓国家经济大事,一个国企老板、证券公司经理,拿3.6亿人民币去买航母,这不是一般的“违规经营”,是拿着国家的钱去碰很多人敏感的神经,这不是“胆大妄为”是什么?

对历史事件,要放到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去评价,不能简单地同后来发生的事去否定前面发生的事。

证券公司买航母,史无前例,绝无仅有。后来,“瓦良格”被派上了大用场。但是,并不能因为后来结果发生了变化,就把历史颠倒过来说。

纵观人类发展史,你会发现,一切革命都是从“违法”开始的。

守法还是违法,就看你站在哪个角度上说了。站在历史的角度上看,违反当时政府法令的叫违法,推翻当时政府的是革命。中国的航母问题比较特殊,没有法令,胜似法令,很多人在这个问题上栽了跟头,其中有海军南海舰队副司令员、海军少将李树文和海军政治部研究室研究员、海军大校吴纯光,前者被正式免职,后者被“冷藏”,具体缘由就不在这里细说了。也许在多年以后再版此书时我会细说。

四、关于为什么国家没有对“瓦良格”项目发布权威信息的问题。

2017年6月,我和福州市作家协会原副主席康延平陆续在网上发布了一些有关“瓦良格”的信息,在此之前,见诸媒体的这方面信息,多出自徐增平一方,有人问我:为什么国家有关部门不出来做“权威发布”呢?中国早就开始实行发言人制度了啊!

关于这个问题,我来做一点解释。

第一,“航母工程”曾是绝密工程,中央要求“只干不说”

2002年3月3日,历经磨难的“瓦良格”号航母靠上大连港码头,当时并不知道这条船将要干什么用。2004年8月,国家终于确定要将“瓦良格”续建为航母。当时对于“航母工程”,中央要求“只干不说”,因此凡是与航母相关的信息,曾被定为“绝密”。在这种情况下,“体制内”的人员,都对“瓦良格”三缄其口。

第二,“瓦良格”项目背景复杂,能说清此事的人不多

尽管“体制内”的人员严格保密,但是随着“航母工程”的开工,该工程引起外界的关注,徐增平趁机进行炒作,目的是为了向国家要钱,向不明真相的人借钱。由于最早的“知情人”贺鹏飞和姬胜德一个去世,一个被捕,很少有人能说得清楚此事的原委,最后就形成了现在这个局面。

第三,事件涉及部门太多,没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应对

按说,航母归海军使用,有关航母历史的问题应该由海军管。可海军对“瓦良格”的情况并不了解,也没人负责介绍,就连“辽宁舰”的宣传片都受到徐增平的误导,把“瓦良格”离开黑海造船厂的时间搞错了。当初国家负责将“瓦良格”从乌克兰拖回来的牵头单位是国防科工委,当时的主任刘积斌因病去世,后来的两位主任调到外省任职,2008年,国防科工委降格为国防科工局,划归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当年参加“瓦良格”项目的人也大都退休,因此就没有熟悉情况的人来处理此事了。

如果不是海军派我采写“辽宁舰”报告文学,无意中了解到“瓦良格”来中国的隐秘内情,我也不会来管这件事。我是凭着一个海军作家的责任感、使命感,花费几年时间进行调查研究,才基本弄清这段历史真伪的。不然等到那些当事人一个个离去,也许真的就没有人能把这段历史说清楚了。

最后再来说说徐增平。

实际上,徐增平就是一个商人。在商言商无可非议,没必要把自己打扮得花里胡哨,媒体也没必要跟着起哄,把那么多花里胡哨的桂冠戴在他的头上。他如果真的爱国,就应该早点把航母弄回来,而不是把买航母的钱挪用去还债、买豪宅了;他如果真要把航母献给国家,就不会到处找关系向国家要更多的钱了。从徐增平的表现来看,在国家与豪宅之间,他更爱豪宅。据邵淳说,徐增平不承认把钱买豪宅了,那么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把钱汇到乌克兰,汇到哪里去了?巨款“失踪”的时间恰巧又与买豪宅的时间重叠,这又怎么解释?

徐增平花2.2亿元港币购买“港版凡尔赛宫”之举,用现在的流行说法,就是典型的“土豪”做派,只不过那时还没流行“土豪”这个词而已。

徐增平到处散布说他为购买航母花了1.2亿美元,负债累累,倾家荡产,被迫出让股权,被迫出售豪宅,国家不给他钱。因此满腹牢骚,似乎充满委屈。如果事实真如他说的那样,那么,如果有人愿意帮他找回公道,他应该配合支持才是,而他却刻意回避,这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他的心思了。

原中央军委办公厅法律局大校律师王新建多年前在广州军区法院工作,他有一个当时的同事,现在是徐增平的法律顾问。有一次王新建对老同事说:关于“瓦良格”的事情,社会上说法很多,徐增平说国家亏了他,别人还给他“抹黑”,咱们能不能搞一个专家论证会,把各方的代表都请来,把律师和公证员都请来,好好论证一下?西方国家经常这样做,这种方式我们也可以借鉴。假话说得再好,总会有漏洞的。大家手里都有证据,谁说谎当场就会被戳穿。论证会之前,可以开个闭门小会,把程序、规则确定下来,然后再开正式的论证会。你看怎么样?

徐增平的法律顾问说:我以前跟他(徐增平)说过,他说不想惹事,让他们说去吧!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说,有损你的声誉嘛!他说,损啥损?这个事中央领导都知道,是我买的!我说,你得正名啊!他说,你放心,那些诋毁我的人,让他去跳吧!最后都得进监狱!

由此看来,徐增平是个很有自信的人。只是不知道他的这种自信建立在什么基础上。

徐增平打着购买航母的旗号,骗了很多人的钱。当人家上门要债的时候,他就拿“瓦良格”做挡箭牌:你的钱我买航母了,国家不给我钱,我有什么办法?

一个香港黑社会老大借给徐增平5000万港币,到期不还,黑社会老大把徐增平告上法庭。一位香港律师受聘为徐增平打官司。事后他对别人说:从未见过这样的人,欠了债还那么凶!黑社会老大也不怕。他(徐增平)公开说:你要钱,没有!我买航空母舰,钱已经用了。要钱你向国家要。要不就等国家给我钱了,我一分不少还给你。你要等得下,就再借1500万,不然我破产了,你×毛都拿不到!律师哈哈笑道:欠钱还理直气壮,一点都不脸红。那黑社会老大真又借给他500万!

徐增平一直对外宣称国家收购“瓦良格”号航母没有给他钱,等于是说国家“抢”了他的航母,这是抹黑、诋毁国家啊!

本书在《移交国家》一章中曾经写到,国家早在2004年收购“瓦良格”号航母时,一共支付了8.78亿元人民币,华夏证券公司扣除徐增平的欠款和利息,按照持股比例,分给徐增平和庄立祥1.2亿元人民币,徐增平嫌少,迟迟没有取走,这笔钱一直趴在北京一个“影子公司”的账户上。

没有人说得清楚徐增平在“瓦良格”项目上具体花了多少钱,赚了多少钱,不过我们可以推算出一个大概的数字。他花的钱,有数的是那个200万美元的订金,再加上其它零散的开销,也就几百万美元吧!赚的钱,光是从华夏证券这方面,起码就有3亿元人民币。应该说,在“瓦良格”这个项目上,他是一个大赢家,不但大赚了一把有形资产,还大赚了一把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为他带来的经济效益更无法估量了。

从国家收购“瓦良格”到现在,10多年过去了,徐增平为了达到个人目的,到处找人拉关系,想和国家要更多的钱,最后搞得大家都烦他了。熟悉情况的总参某部原局长顾国强3年前曾给徐增平发短信说:

徐老板:您好!
  你还不明白国家为什么不给你结算吗?到处找关系十几年了,劳命又伤财,有用吗?2004年下半年的文件已判定性,谁都翻不了的!要想说得国家了解实情,只有一个团队团结一致,把全过程讲清才能还历史本来面目,不要再托什么“关系”了,白费力!十几年了所有人都找了,还找有用吗?应该醒醒!
  我上述说话很不好听,但是一位真诚朋友的大实话!
  不当之处望谅解!多多保重身体!

          老友顾国强

网上关于徐增平的消息很多,除了他的声音,别的声音很少。一些媒体不明真相,纷纷把美丽的桂冠戴到徐增平的头上,有些赞歌唱得完全背离事实。

看看那些肉麻的标题吧!

《“我只有一件事高调,爱国!”——访香港创律集团董事局主席徐增平》

《军迷盛赞“红色资本家”徐增平》

《“瓦良格”的再生父母徐增平》

《徐增平表示购买前苏联航空母舰服务国家》

《他因爱国,送祖国一艘航母――辽宁号“来华”过程揭秘》

……

不知是徐增平在美化自己,还是媒体在把自己的美好愿望强加到了徐增平的头上。当大家看过本书对“瓦良格”来中国的真相披露,一定会有新的发现。

我在网上看到一篇评论《瓦良格迷局》的文章,有一段话我很欣赏:“市场就是一个江湖,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既不能全力向前,也不能全身而退。赢得了金钱,赢不了名声;赢得了名声,赢不了人心;赢得了人心,赢不了自己。”

这段话本来是用来评论周济谱的,我倒是觉得,用来评论徐增平也比较恰当。

以我对“瓦良格”项目的调查了解,在民间操作阶段,除了贺鹏飞等策划人员,徐增平、邵淳的贡献最大。

徐增平的贡献有两点:一是参加投标并中标;二是把邵淳骗了进来。

邵淳的贡献有三点:一是给徐增平钱;二是把徐增平从“瓦良格”项目踢出去;三是在“台湾公司”出现后,及时上报中央。这三点,都是关系到“瓦良格”项目命运的转折。尽管“台湾公司事件”很可能是一场“乌龙”,但是结果却是大家愿意接受的。如果没有国家接手“瓦良格”项目,单是一个企业或者几个企业在那里折腾,不知还要出多少问题。

徐增平、李×、邵淳、吴巍、吴宇、张勇、戴岳等人,本来他们可以联手演绎一段航母佳话,按照时下流行的说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那该多好!可惜,徐增平、李×等人商人气息太重,忘记了初心,忘记了使命,毁掉了自己的一世英名。

吴宇对徐增平在“瓦良格”项目上的表现,归纳为三句话:起头有他、私心太重、漫天要价。

“起头有他”,不需多说。

“私心太重”,是说他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私自挪用买航母的专款,一会儿买房,一会儿还债,很多配套工作不能落实,延误了“瓦良格”归航的日期,也给邵淳等人带来了麻烦。

“漫天要价”,是指在航母被拖到大连以后,在国家准备收购的时候,他要敲国家的“竹杠”,居然开价4亿美元,阻碍航母正常移交国家。

吴宇对徐增平的评价,无疑是准确的。

在“瓦良格”项目上,让徐增平、吴巍、邵淳、吴宇、张勇、戴岳等人误打误撞,最后搞出了一场“航母革命”。特别是邵淳,作为“体制内”的官员,被上级认定属于“违规、违法”,并将其停职接受调查,仅从这一点来说,他要比徐增平和张勇所承受的压力更大。他是这场“航母革命”的主力,如果论功行赏,他的功劳也最大。当然,这是“航母革命”成功之后的说法。这就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如果最后没有取得成功,那么,在国民党编写的历史上,共产党永远是“共匪”。

站在历史的角度,回首审视“瓦良格”项目,高级领导也有局限性,且不说中国要不要搞航母这个大问题,只说对邵淳“胆大妄为”问题的认识,国务院领导就稍微有些主观武断,他说:一个证券公司,买什么航空母舰?肯定个人有好处,10%这是国际惯例啊!

调查结果证明,邵淳还真没有按“国际惯例”从中谋得个人好处。不但没有得到好处,还把自己的政治前途搭进去,断送掉了。

如此看来,邵淳这个人还真有点与众不同。就凭这一点,他应该被写进《中国证券史》和《中国航母史》。

(上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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